(一)解决构制 1.一方或单方为江西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正在江西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构制解决婚姻登记; 2.单方均非江西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正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构制申请解决婚姻登记或正在一方常住户口所正在地解决婚姻登记; 3.步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正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正在地正在江西省的现役军人,可以正在江西省内任意一个县级婚姻登记构制解决婚姻登记。 (二)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1.成亲登记。一方或单方为江西省户籍确当事人,需持户口簿、身份证(若有一方或单方离异,还需带离婚证或离婚裁决书)、3张2寸单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折照射片解决成亲登记业务。单方均非江西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除以上资料外,还应该提交一方当事人常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逾期的,应该正在解决婚姻登记前到公安部门解决签注换发手续。 2.离婚登记。一方或单方为江西省户籍确当事人,若能对后世供养、财富和债务办理等事项达成和谈,可持单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成亲证解决离婚登记业务。单方均非江西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除以上资料外,还应该提交一方当事人常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责任编辑:) |